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0〕342号)、《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服务我区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定向医学生和“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2015年至2016年与原高坪区卫生局签定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至今未违约的;
2.2020年通过高坪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与高坪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协议书、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的。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地址:高坪区鹤鸣西路71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高坪区2022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合同(协议)、年度考核复印件,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由区卫健局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初审,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面试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2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区人社局人事人才股(503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考场签到候考。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时到达指定考场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本人凭《面试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考场(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评委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临时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确定主考。面试当天临时确定2名评委出题并打印密封。
(三)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高坪区人社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gaoping.gov.cn/)上公布。
六、体检、选岗及考察
(一)体检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人员因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复检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复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二)岗位选择。“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岗位选择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
(三)考察环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主管单位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学习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聘用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聘用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其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泄露与面试相关的信息,一经发现有影响面试公平公正进行的,从严追责。
十、疫情防控
(一)请所有报考考生即日起至面试结束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笔试)当天请报考人员如实提供个人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扫场所码和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不能按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三)考生整个过程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不聚集。
(四)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的重要信息、通知、公示均在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aoping.gov.cn)上公布,原则上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发布公告或通知。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区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坪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0817-3339915
南充市高坪区卫健局:0817-3333653
南充市高坪区纪委监委:0817-3353391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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