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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8 17:32     浏览量:1308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

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70亩、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3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19.1万册,办学条件良好,校园风光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拥有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级引才专家等省部级以上层次人才25人,浙江省151人才等省级人才80余人,博士500余人,110余人受聘担任国内名校的研究生导师。

学校下设12个二级学院,直属附属医院3家,拥有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各1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联盟5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省博士后流动站各1个,化学、工程学2个学科接近全球ESI排名前1%;设立52个本科专业,工科专业接近50%;成立了浙江台州生物医化产业研究院、浙江(台州)小微金融研究院等20个产学研平台。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300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北京林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美国、英国、德国等10多个国家的近40所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招聘计划

招聘副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要求在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学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台州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序号

学院

岗位类别

所需学科(专业)

学位(职称)

人数

备 注

1

各二级学院

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各主要学科

博士或教授

13

条件见本校人事处网站中《台州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2

人文学院

教学科研岗1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哲学、课程与教学论(思政)

博士

8


3

商学院

教学科研岗2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应用经济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

博士

6


4

外语学院

教学科研岗3

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商务英语

博士

5


教学科研岗4

应用经济学

博士

1

具备双语教学能力

5

电信学院

教学科研岗5

数学、物理学、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

10


教学科研岗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

4


6

生命学院

教学科研岗7

生态学、生物与医药、环境科学与工程(本科为环境工程)

博士

5


教学科研岗8

课程与教学论

博士

1

生物、化学或物理研究方向

7

医化学院

教学科研岗9

化学工程与技术、制药工程、药学

博士

4


教学科研岗10

有机化学

博士

1

理论有机化学研究方向

教学科研岗11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博士

2

金属材料、模具成型与制造等研究方向

8

艺术学院

教学科研岗12

艺术学、音乐学(作曲方向)

博士

6


9

教育学院

教学科研岗13

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

博士

7


教学科研岗14

汉语言文学、体育学

硕士副高

2

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中小学教学经历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10

航空学院

教学科研岗15

机械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信号与信息处理、电路与系统、精密仪器及机械、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博士

5


教学科研岗16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博士

3

航空航天-飞行器设计、制造等研究方向

教学科研岗17

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物流工程

博士

2


教学科研岗18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工业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硕士副高

1

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11

建工学院

教学科研岗19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建筑学、环境工程

博士

6

环境工程要求本科为给水排水专业

12

医学院

教学科研岗20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

博士

5

本科为医学相关专业

教学科研岗2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生理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博士

3


教学科研岗22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硕士副高

1


13

马学院

教学科研岗23

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士

4


14

高研院

科研岗24

兽医学、水产养殖、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剂学

博士

5

纳米生物材料与免疫学研究所

科研岗25

生态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基因组学)、植物学

博士

2

全球变化与生态学研究所

科研岗26

有机化学、药物化学

博士

2

靶向药物研究所

科研岗2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

3

智慧城市与智慧金融研究所

科研岗28

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

博士

2

环境与能源材料研究所

科研岗2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生物信息学、统计学、免疫学、肿瘤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信息工程

博士

3

大数据智能医疗研究所

科研岗30

有机化学

博士

3

药物合成研究所

科研岗31

机电一体化、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

4

智能机器人与机电系统研究所

科研岗32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

1

先进涂层材料研究所

科研岗33

中药学(中药制剂)、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

博士

1

天然药物与健康产品研究所

科研岗34

药学

博士

2

新型药物制剂研究所

科研岗35

有机化学、药物化学

博士

2

药用天然产物研究所

科研岗36

分析化学或药物分析学

博士

1

现代药物分析技术研究所

科研岗37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

博士

2

台州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

二、引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相关待遇。具体如下:

类别

人才层次

购房补贴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薪酬

(万元)

学校

台州市

学校

台州市

文管

理工

A类

学科领军人才

面议

B类

220

最高200

60

最高80

100

180-400

≥120

C类

180

最高100

50

最高70

80

160-300

≥80

D类

学科带头人

120

最高100

40

最高70

60

120-220

≥50

E类

学术带头人

40-80

最高60

30

最高20

30

60-80

学校标准

F类

优秀扶持发展学科博士

10-50

最高40

24

最高39

8

18

G类

优秀或扶持发展学科博士

10-50

18

8

18

H类

博士

10-50

6

8

18

I类

副高

(硕士学位)

5-40

最高30

2

最高3

4

10

硕士

/

20

/

3

/

备注:

1.台州市人才政策享受范围和额度按照市里相关文件执行。

2.学校为新进人才提供1000-2500元/月租房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双方均可享受全额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三、人才分类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需要,引进人才分为四个类别: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含博士和副高)。

1.学科领军人才(A-C类)

学科领军人才根据人才称号及教学科研水平分为A、B、C三类。

(1)A类:“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者。

(2)B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浙江省特级专家,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者。

(3)C类: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本科高校)、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选、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者。

2.学科带头人(D类)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物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本科高校)、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对于不具有上述人才称号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的人才,需符合下列3项中的2项,一般要求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1)自然科学类教师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不包括专项基金、主任基金和青年基金);社会科学类教师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1项(不含青年基金)。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下同)或第一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或《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或社会科学类教师在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为一级权威,期刊定级按台州学院标准执行,下同);理学、农学和医学类教师在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其中至少4篇为一区,SCI分区按中科院JCR大类分区,分区以发表文章当年数据为准,不含会议收录论文,下同);工学类教师在SCI、EI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7篇。

(3)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视其业绩水平,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学科带头人引进。

3.学术带头人(E类)

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入选者、省青年“千人计划”、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或在各自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突出贡献,可以起带头作用的专家或学者,具备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博士毕业于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国外知名高校(单科性院校除外),且符合下列3项条件中的2项的高层次人才,一般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1)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不包括专项基金、主任基金和青年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1项(不包括青年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2)近五年社会科学类教师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一级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CSSCI(核心版)上发表论文5篇(1篇一级论文视同2篇CSSCI论文,下同);理学、农学和医学类教师在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为一区);工学类教师在SCI、EI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3)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视其业绩水平,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学术带头人引进。

4.博士(F-H类)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严谨求实的作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强,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发展潜力。

(1)F类

既符合扶持发展博士学科(扶持发展博士学科目录每年由校务会议审定),教学科研业绩又达到业绩优秀博士要求。

(2)G类

符合扶持发展博士学科或教学科研业绩优秀博士。

教学科研业绩优秀博士要求如下:

教学科研业绩优秀博士分为自然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博士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需满足下列3项中的1项:

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

②理学、农学和医学类教师以第一作者(读博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论文视同第一作者论文,下同)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工学类教师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③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

社会科学类博士近五年的教学科研业绩需满足下列3项中1项:

①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核心版)收录期刊论文3篇;

③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

(3)H类

学校引进的应届博士根据学科差异,近五年业绩应达到相应学科的基本条件,达不到基本条件的不予引进(扶持发展学科博士除外)。

化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医学、物理学、生命科学和生态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工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CI或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社会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博士毕业后在企事业单位有工作经历的人才,根据在工作岗位上取得应用型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经同行评议可作为H类博士引进。

四、2021年学校扶持发展博士学科

教育学(0401)、数学(0701)、统计学(0714)、机械工程(0802)、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建筑学(0813)、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金融学(020204)、国际贸易学(020206)、英语语言文学(050201)、结构工程(081402)、市政工程(081403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5)、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人体解剖和组织胚胎学(100101)、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护理学(100209)、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1)、会计学(120201)、旅游管理(120203)、艺术学(13)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660363

电子邮件:rsc@tzc.edu.cn

联 系 人:张老师、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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