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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统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7 18:06     浏览量:722

因工作发展需要,合肥市统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使用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

专业

学历

年龄

其它

1001

专业技术人员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
及以下

1、具备党政机关半年以上统计、财务相关工作经历(需工作证明)

1002

专业技术人员

3

1.经济统计学(020102)、2.统计学(071201)、3.应用统计学(071202)、4.会计学(120203K )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
及以下

1、取得相应学位;

2、接受经常加班;

3、同等条件下,具备统计工作经历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

4.自愿从事岗位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接受经常加班;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9:00至9月29日12: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9月29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是否合格。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30日12: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若满足其他岗位条件,可在10月1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得退回。

4.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位报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本次招聘笔试准考证打印等各环节时间将视疫情情况、防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

2.笔试考两科,科目一:《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科技、计算机基础、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科目二:《申论》。每科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和《申论》按5:5合成笔试总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布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本人2寸照片1张;

(5)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6)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14天内有效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7)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8)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工作证明、其他相关证书、技能或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3.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递补无法满足规定比例的,则以实际人数确定。

4.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站公告为准。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本次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总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申论》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再相同,则按岗位招聘条件中优先条件择优研究确定(下同)。

3.初选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及能力等。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则在同岗位考生中参照确定初选人员方式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并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委派到合肥市统计局从事岗位相关工作。

若拟聘用人员查有实据不可聘用或在公示期间及期满上岗后由个人原因离职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则在同岗位考生中择优筛选递补。

4.聘用人员应及时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果招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管理及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合办〔2014〕2号、合编办〔2021〕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五险一金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个人缴纳部分由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从基本工资代扣代缴。

六、其他

(一)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因开考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得退回。)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参加报考人员务必提前申请“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转为“绿码”。

(三)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的;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其密接的;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身体异常情况的。

(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相关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疫情防控政策有进一步规定的,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相关公告通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51-65129910

报名平台故障处理电话:0551-651275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30-12:00 下午13:30-17:00。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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