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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乌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公告(40名)

发布时间:2017-09-30 11:08     浏览量:331

根据《海西州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2017年乌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经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州政府同意,2017年乌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40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全省、海西州、乌兰县。

1、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在青海省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在海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面向乌兰县招聘范围包括:乌兰县户籍,在乌兰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4、报考汉语播音主持、蒙语播音主持的考生须先到乌兰县广播电视台试镜,通过试镜的考生持乌兰县电视台出具的证明,方可前往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名审核。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

②报名地点: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室

(联系人:马晓钰联系电话:8246850 15009798700)

③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学籍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三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白底)。

④资格审查。报名时由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⑤报名时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2、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现场提交加分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加分。

(二)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笔试单科缺考(或零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10月16日考生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笔试答题要求:招聘的所有岗位笔试时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4、笔试成绩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结束后,次日公布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四)体检

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由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政审,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政审、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本人聘用资格,同时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递补。

(七)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报到后,由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2500元/月,并按照2500元/月的标准兑现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兑现工资待遇。

三、其它事项

(一)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政策,少数民族考生,在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五分。

(二)年龄认定

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应为1981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应为197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招聘考试咨询电话:0977-8246850

招聘考试监督电话:0977- 8243667

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7日
 


2017年乌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最低学历要求

资格条件

招聘范围

1

乌兰县督察委员会

监督员

1人

不限专业

大专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2

乌兰县深化改革办公室

文秘

1人

不限专业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3

乌兰县委宣传部

文秘

1人

汉语言与文秘类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4

乌兰县工商联合办公室

文秘

1人

不限专业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5

乌兰县妇联

文秘

1人

不限专业

大专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海西州户籍

6

共青团乌兰县委

文秘

1人

不限专业

大专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海西州户籍

7

乌兰县统计局

统计干事

1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8

乌兰县环保和林业局

环境统计

1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9

乌兰县财政局

预算岗位

1人

财政税收类、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10

乌兰县审计局

会计岗位

1人

会计与审计类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11

乌兰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监督员

1人

法律类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12

乌兰县民宗局

文秘

1人

不限专业

大专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懂蒙汉双语且有双语写作能力

乌兰县户籍

13

乌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监员

1人

不限专业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14

乌兰县扶贫办公室

扶贫岗

3人

不限专业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15

档案管理

1人

不限专业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16

乌兰县政府审改办

文秘

1人

不限专业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17

乌兰县旅游局

行业管理

1人

经济管理类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18

乌兰县城市综合管理大队

协管员

9人

不限专业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19

乌兰县广播电视台

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

3人

新闻传播类、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海西州户籍

20

汉语播音主持

2人

专业不限

大专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先试镜,后报名)

青海省户籍

21

蒙语播音主持

2人

专业不限

大专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先试镜,后报名)

海西州户籍

22

广播电视新闻采编

3人

新闻传播类、汉语言与文秘类

大专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海西州户籍

23

蒙语翻译

1人

蒙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大专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24

财务管理

1人

会计与审计类

大专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乌兰县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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