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平江县审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平江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与拟调入岗位要求相应的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需开具证明)和任职资历,具备行业资格准入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22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0日-10月12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填写《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经现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双面打印)。现场报名时,报考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期内,考生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
(四)资格审查
由选调单位负责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复审工作。
五、选调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须不低于2∶1方可开考。
(二)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能力,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内容,专业能力主要测试审计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等内容。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40分,专业知识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县人社局官网招考信息栏)。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该批次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的85%划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面试时间共8分钟(阅题4分钟,答题4分钟)。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示(关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县人社局官网招考信息栏)。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选调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如成绩相同,按审计、会计职称高者优先,若审计、会计职称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
六、考察
综合成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负责综合考察,主要了解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同时,还将对其学历水平、工作经历、有无犯罪记录、与原单位有无经济纠纷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由选调人员自行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选调条件者不予选调。
七、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办理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公示
确定拟调人选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平江县人社局流动调配和专业技术股( 0730-6283731)
监督电话:平江县人社局派驻纪检组(0730-6232139)
附件: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江县审计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