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黄山市人民医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人(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具体岗位报名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六)“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七)岗位条件表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2年当年度毕业。
四、公告
本公告在黄山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22年9月29日至10月7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0日
应聘者可本人到黄山市人民医院门诊部六楼人事科(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栗园路4号)进行现场报名(限工作日);亦可通过顺丰快递函件的方式报名,快递函件以寄出时间为准(只寄复印件,原件在考试时审核)。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查后退回,下同)。
2.提交《黄山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1份,并签字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附件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医师岗位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历届另须提供医院工作经历证明。
其他岗位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为确保同一岗位(专业)形成竞争,开考比例设置为2:1,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2:1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若属紧缺、急需专业的,经医院党委研究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院部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本院网站予以公布。
七、专业测试、体检、录用
(一)专业测试
经医院资格审查合格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无误后,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程序。
1、医师岗位(硕士研究生或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主要采取个人展示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个人展示包括①个人教育背景;②工作经历;③专业及研究方向;④临床技能;⑤研究成果及论文;⑥外文水平;⑦本学科前沿进展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按个人展示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5:5合成,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进入体检程序(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个人展示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为保证用人质量设定最低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2、非医师岗位和医师岗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但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历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测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结构化面试)。为保证用人质量设定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最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6:4合成,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进入体检程序(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二)体检和考察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三)招聘岗位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人选缺额的,经医院研究可在相近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人民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五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经确定录用的应届考生应于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弃权。签订就业协议后如单方违约,需承担违约金。
(五)经确定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公告发布后十日内来院报到,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被我院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当年度规培结业本科生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被我院录用的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人员,必须在第二年度内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八、招聘人员待遇及聘后管理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录用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绩效待遇,并按《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管理,缴纳社会保险。
2. 专科录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管理,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合同约定。
九、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市卫生健康委及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黄山市纪检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559-2355323;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 0559-2590160;
黄山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559-2512021。
咨询电话:
黄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559-2517683
联系人:汪老师 0559-2517683
黄山市人民医院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