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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煤田地质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9 19:57     浏览量:142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4人,管理岗位2人。详见岗位列表(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野外地勘岗位要求能适应长期野外地质工作,无色盲、色弱;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五)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高校特设专业、专业硕士经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六)年龄要求: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本科毕业生为1991年10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为1986年10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人员为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日08∶30至10月8日18∶00。应聘人员需登录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www.gsmtmkt.com),点击“甘肃煤田地质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2.网上资格审查。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报考申请提交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2年10月8日18∶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考试费用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应聘人员在收到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短信后24小时之内,按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提供的手机畅通,如提供手机号码有误,造成缴费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特别提示考生取消手机骚扰信息拦截功能)。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笔试前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1寸证件照。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就业人员提供不实信息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另行公布。

6.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在我局网站通知。请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试题命制和阅卷、监考均由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相近专业合并命题。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按照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报考岗位计划数确定,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通知应聘人员。此次公开招聘不设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开考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由甘肃煤田地质局组织。体检通知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公布,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笔试缺考应聘人员不得递补,笔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数量和体检、考察情况,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审批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考点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核酸测温(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待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4.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本公告由甘肃煤田地质局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资格复审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其他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5.甘肃煤田地质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6.应聘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7.资格复审、笔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公告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8.招聘公告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公布。

报名咨询:0931-4911929

监督电话:0931-4911930

附件:

甘肃煤田地质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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