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如皋市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皋政规〔2019〕1号)文件精神,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如皋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如皋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7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下半年如皋市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岗位简介表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下同)、城管局网页(www.rugao.gov.cn/rgscgj/xxgknb/xxgknb.html)公告公示栏公告。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热爱城管工作,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其他单位辞退或开除的人员;
(4)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个人征信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从事城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和网上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81)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0月9日09:00~10月12日16:00。
3.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09:00~10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联系电话:13962720185、18061098851(城管局),13584745083(长江镇),18061095398(东陈镇),13584692698(丁堰镇),18061098856(九华镇),15262778857(白蒲镇),18912865085(石庄镇),18068681918(磨头镇),15312617848(吴窑镇),13862751792(江安镇)。
5.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城管局网页公告公示栏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10月14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3.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体能测试
报名成功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体能标准 | |
项目 | 标准 |
1000米跑 | ≤5分50秒 |
原地纵跳摸高(限3次) | 纵跳高度≥30厘米 |
女子体能标准 | |
项目 | 标准 |
800米跑 | ≤5分40秒 |
原地纵跳摸高(限3次) | 纵跳高度≥20厘米 |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试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听通知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 100 元/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已缴费人员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如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占30%。合格线由市人社局、市城管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现场应聘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服从管理。在进入应聘现场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和“行程码”,以及进入应聘现场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并配合检测体温。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认真落实“两查一测一提醒”(查“苏康码”和“行程码”、查戴口罩,测体温,提醒不聚集)事项。“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应聘现场参加应聘。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另行告知。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城管局网页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有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或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市人社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在网上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费用 100 元/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已缴费人员请根据通知登录如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6)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城管局网页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城管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人社局网页、城管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示五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各镇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性质。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被正式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确认备案。
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长江镇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富皋万泰集团子公司如皋中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确认备案。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按《如皋市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皋政规〔2019〕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皋办〔2017〕12号)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城管局、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城管局、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 87316160。
如皋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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