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0〕621号)文件精神,经中共甘洛县委、县政府研究,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luo.gov.cn)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拟聘人员。
二、考核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甘洛县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考核招聘对象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项目”、“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共卫生项目”人员在甘洛县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详见《岗位表》。
四、考核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现场报名、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两张,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
(二)报名地点: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核
成立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
(一)考核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康状况以及在招聘的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间的表现等方面,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核实。
六、体检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2022年10月14日;
集合地点由考核招聘小组指定。
七、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执业(助理)医师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辞职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招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813010
甘洛县卫生健康局0834—7812349
监督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察局 0834—79192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此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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