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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启动中层副职领导岗位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0:15     浏览量:1211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2022年工作部署和《2022年中层领导干部集中调整工作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中层副职领导岗位启动选任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学校直属附属医院行政副职2名

二、选任范围

校内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应当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选任领导干部应具备的任职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2.具有正科级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任程序

因符合中层副职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选较多,按照管理办法,此次选任采取在意愿摸底的基础上开展民主推荐选拔。

1.意愿摸底

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结合个人特点和选任岗位要求填报。

2.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对意愿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民主推荐

对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意愿人员按照定向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4.确定考察人选

校党委常委会结合推荐情况,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和岗位要求,确定拟提拔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

校党委组成考察组对拟提拔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6.讨论决定

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结合一贯表现和岗位要求,讨论确定拟提任人选。

7.公示

在一定范围内对拟提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8.任职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时间安排

2022年9月29日—11月初

六、工作要求和纪律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省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干部选任工作的规定,守纪律、讲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政治生态。

2.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干部选任工作举报电话:61800068(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校纪委办公室)、61800063(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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