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以及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购买劳务的方式,选聘生态护林员32名。
一、选聘资格条件
1.原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且居住在当地。
2.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 18 岁至 65 岁之间,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3.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服从镇政府的领导。
认真履行护林职责且符合上述条件,年度考核合格原护林员可以续聘。
二、选聘原则、程序及方式
(一)选聘原则。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统一管理。
1.坚持精准落地的原则。
2.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贫困程度较深的家庭优先考虑。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及森林防火为重点,集中安排。
4.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录用。
5.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镇政府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二)选聘程序及方式
1.公告。村、社区两委张贴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程序、方式以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等内容。
2.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所在村委会申报,提交相关资料。村(居)委会汇总后上报镇政府。
3.审定。林业工作站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定。
4.公示。镇政府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镇政府所在地醒目位置及相关村进行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5.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审核确认后,由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等,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的林地、湿地和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野生植物、非法猎捕、破坏湿地等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在森林防火期,加强野外用火的管理。
4.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要及时上报。
5.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6.做好管护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四、管护范围、管护报酬及发放
1.管护范围:按照就近、便利、高效的原则,由镇指定管护范围及管护地段。
2.补助标准:8000元/年。
3.发放方式:实际打卡发放。
五、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光明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刘 忠
富康社区居委会联系人:段 誉
马安社区居委会联系人:肖安林
黎明社区居委会联系人:王 龙
大河社区居委会联系人:王建国
联盟社区居委会联系人:程梦兰
龙跃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刘遇春
黎冲村村委会联系人:罗志强
万元村村委会联系人:刘文玉
金龙村村委会联系人:何 刚
六圩村村委会联系人:徐文义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5日
孚玉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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