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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网络视听创作与传播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10:51     浏览量:903

福建省网络视听创作与传播研究中心系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广电局共建中心,所挂靠单位系福建师范大学所属的二级办学单位传播学院。现因工作需要,学院拟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符合我省劳务派遣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中心工作人员1名。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岗位要求:

1、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本科或者研究生所学专业涉及影视编导、编剧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管理素养;热爱并能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熟悉科研程序,熟练管理应用多媒体工具。

3、热爱并能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应用日常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

4、有影视创作经历和实践经验者优先。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 9月 28日—2021年10 月4 日。

(二)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报名时间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中心聘:姓名 ,并以“中心聘: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招聘联系邮箱fjwlst@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

1、《省网络视听创作与传播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扫描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提交个人承诺书扫描件,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目前暂无工作的报考者,可提交个人承诺书扫描件。

4、身份证扫描件或者照片。

(三)资格审查

面试当日提交个人信息签字版原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审核中若发现有违法违纪过往及其它不当行为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二)考核以面试、专业业务能力实测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其中面试成绩40分,编剧、编导专业业务能力实测考核60分。

(三)成绩计算方法:评委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五个加权求和,总分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总成绩高者录取。

四、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试用期一个月,一年一签。年末中心考核合格后,依据双方意愿续聘。

七、薪酬福利

1、薪酬:50000元 /年 (含月薪、津贴及“五险一金”缴纳费用)。

2、根据表现及业绩予以适当奖励。

八、其它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者应聘过程中的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疫情防控工作按学校门禁要求查验健康码、审核入校前14天行程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者不允许进入校园参加考核,视同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4、学院二级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22868567。

5、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22868365。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邮编:3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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