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所需专业 | 性别 | 备注 |
01 | 党群工作处(人事处) 干事 | 1名 | 18-35周岁(1987年9月-2004年9月)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中共党员,具有党务工作者优先,具备良好的沟通与文字写作能力 |
02 | 资产与债务管理处干事 | 1名 | 18-35周岁(1987年9月-2004年9月)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会计与审计类 | 不限 | 具有会计工作或从业经历者优先,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
03 | 驾驶员 | 1名 | 18-40周岁 (1982年9月-2004年9月) | 高中或职专以上 | 不限 | 不限 | 男性 | 需要持有C1以上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近三年无一般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无记满12分;退伍军人优先。(如持有A1驾驶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
3.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企事业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办公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福建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海峡人才市场等微信公众号、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相关信息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jjtrc@126.com 。邮件以“福建宏业交通公司+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5日。
3.报名提交材料:①面试申请表,②根据岗位学历要求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岗位3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岗位3可不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岗位3可不提供),③相关资质证书(以上佐证材料以JPG或PDF格式上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需求,采取方式具体如下:
1、党群工作处(人事处)岗位:面试分为面谈和现场公文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2、资产与债务管理处岗位:面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
3、驾驶员岗位:面试分为面谈和现场路面实操考核两个环节。
(四)体检与政审
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用工性质
劳务派遣制,与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我单位用工。
五、相关待遇及要求
工资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按用工单位有关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入场时应佩戴口罩,自觉配合核验身份及“福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场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面试。
(三)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以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本次招聘面试、录取结果、体检及政审的时间、地点具体事项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为准;为避免错过通知,请确认联系方式填写无误,并在此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核、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可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四)本次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五)本次招聘咨询方式
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杨女士、林先生
咨询电话:0591-87078097
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胡女士
咨询电话:0591-87078796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