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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聚荆楚·梦圆黄冈”2022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1 7:41     浏览量:917

考生报名请点击http://xsrsks.rzv5.com进入浠水县人事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到浠水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数量、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详见附件1,下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本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初审通过浠水县人事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xs.rzv5.com/)进行。

(2)时间安排

报名:2022年10月4日8:00至10月13日17:00。报名窗口于10月13日17:00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2022年10月4日8:00至10月14日17: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县委人才办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待定,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网址及有关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另行公告。

网上报名、初审、考务咨询电话:0713-4285878,0713-4224796。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2)《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年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9月30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9月30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6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关于毕业证取得时间。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2022年7月31日。

(4)关于学历的说明。《2022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5)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湖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鄂组办〔2021〕6号)进行拟定。对部分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3.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关于面试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最低合格线(75分)。对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不含1:10),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委人才办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并发布公告。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加试笔试最低分数线、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发布面试公告。根据资格审查及笔试筛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因考生放弃、缺考、违纪等因素造成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以及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地核减招聘计划。

重要提示。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处理办法。参加了笔试筛选的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名靠前;其他考生则加试一场笔试,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名靠前。

面试公告另行拟定发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4.资格复审。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报考要求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包括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后安排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与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后安排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6.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及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应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7.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委组织部下发录用通知文件,相关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社局备案,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浠水县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浠水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浠水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其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六)后续培养和管理。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笔试、面试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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