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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邱区关于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1 11:18     浏览量:1083

根据中共新邱区委《关于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 进一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实施方案》(新委办字[2022]31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9名,其中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3名,一镇两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各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报考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9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

3、遵守宪法和法律,本人无违法犯罪前科;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5、爱岗敬业、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系统,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违纪,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专职人民调解员9名,其中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3名,一镇两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各2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通过邮箱诚信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邮箱:xqqrsj123@126.com

2、报名时需上传材料:

(1)《2022年新邱区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另上传电子版证件照片一份);

(2)《2022年新邱区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

(3)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1份)(原件拍清晰照片);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原件拍清晰照片);

请将上述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按照规定时间发送到报名邮箱中,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不得重复提交材料。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命名需采取姓名+身份证号+专职人民调解员,例如,张三210900000000000000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日8时30分至10月7日17时截止。考生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超出报名时间收到电子邮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个人特长等因素,确定笔试人选。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2年10月10日8时30分至17时携带身份证到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领取。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程序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限90分钟。笔试阅卷结束后,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有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考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直系亲属是否有劣迹前科。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http://www.fxxq.gov.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考生综合评价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现已参加工作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薪资待遇

参照辅警薪资待遇,试用期(6个月)期满后,根据学历评定层级,实行层级化管理。

八、注意事项

1、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及时关注新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xq.gov.cn/)通知,由于关注不及时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前在检测体温的同时,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现发热等症状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在进入考场前均需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等特殊症状,需送医治疗以及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请报名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不要到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进行活动,不接触有上述区域活动轨迹人员。考试前14天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异常状况及时诊疗。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次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区最新要求随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新邱区政府官方网站有关公告。

4、未尽事宜由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8241869074  13841827314



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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