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疫情防控期间紧缺人才需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如面试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我院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并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正常面试。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医院公开招聘35名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员额备案制管理)。详见《2022年度赤峰市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具体条件见《2022年度赤峰市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表》;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计划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赤峰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员额备案制管理(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生简章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到赤峰市医院门诊楼6楼3号会议室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 10月1日至10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一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签署《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审核通过后填写《资格审核报名表》。
为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要求所有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获取考生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并点击核验当日行程,健康码非绿色或近期曾到访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符合健康安全条件并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报名及面试。因未达到健康安全条件影响报名及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招聘岗位均采取国家通用语言面试。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6.面试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为急需紧缺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察,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7.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
1.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2位小数。
2.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将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现场提交《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以及《资格审核报名表》、24小时内健康码(彩色打印)、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中间间隔大于24小时)。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严格审核被考察者人事档案,对档案出现弄虚造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1.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赤峰市医院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入职岗位与《2022年度赤峰市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表》中的报考岗位一致,违反约定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待遇参照在编同类人员标准确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
报考人员需严格遵守本市防疫政策,并在考试前认真阅读和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市卫健委及驻委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本简章由赤峰市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医院 0476-8285223,0476-8338170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 0476-5891123
赤峰市医院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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