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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集美)政产学研基地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启事(2022年10月)

发布时间:2022-10-07 20:23     浏览量:954

因工作需要,我校(集美)政产学研基地拟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1名,工作地点在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做好科研团队入驻管理服务和相关业绩考核工作;

2.常态化做好在基地开展的校地校企对接洽谈、对接展会活动、人才培训、调研活动等组织协调工作;

3.对接基地运营服务公司,督促和确保基地的高效运作;

4.协调配合国内合作办公室、厦门工研院和泉州科发院,做好学校在基地开展的产学研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在2022年7月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4.熟悉地方产业有关政策与知识、龙头企业和行业背景,了解相关业务及应用;

5.需要长期稳定在该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命名、打包后一起发送至kjc@hqu.edu.cn。

(二)考核

团队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考核将实行总分数线控制,即应聘者成绩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能力测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相关信息会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黄老师,0592-6167618。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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