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在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重地。
兰州大学新闻传播教育肇始于1959年兰州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1983年,兰州大学基于国家战略需要建立新闻系,从此开启连续办学的悠久历史。兰州大学新闻系成立不久即进入全国前列,曾有“全国第五,西北老大”的美誉。2004年兰州大学在原有“新闻与传播学系”基础上成立“新闻与传播学院”,下设传播学研究所、新闻与媒介研究所。2014年,甘肃省委宣传部与兰州大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2020年获评新闻传播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为学院发展赢得新的历史机遇。
目前,学院设有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2+2培养模式)5个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其中,新闻学专业于2019年入选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学院同时设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和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点,已建成本-硕-博完整的新闻传播人才培养体系。兰州大学新闻传播学科一直是甘肃省重点建设的学科之一,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兰州大学新闻传播学科位居全国第25位。
学院毕业生遍布国内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声誉很高,在新华社系统、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级新闻单位工作的有数百名,多是所在单位领导和业务骨干。校友在“中国新闻奖”“全国好新闻”“韬奋新苗奖”等全国性新闻作品评选中多次获奖。
近年来,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基本统领,以新时代“四全媒体”人才培养为改革方向,坚持“新闻立院、史论强基、学科交叉、服务见长”的建设思路,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红色新闻传播史、华夏文明媒介考古、中华民族文化传播、一带一路国际传播等领域形成特色,已成为中国西北地区卓有影响的新闻传播学院之一。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特发布人才招聘启事。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
新闻史论、传播理论、传播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数据新闻/数据挖掘、数字媒体与信息技术/新媒体技术、计算新闻/计算广告/计算传播、广告与公共关系/策略传播、广播电视新闻/视听传播、媒介经营管理/媒介经济学、国际新闻/国际传播/全球传播、发展传播/民族传播/文化传播等学科。
(新闻学、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信息科学、文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的学界和业界人员皆可)
二、招聘条件与待遇
(一)领军人才、青年英才
按照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和条件招聘。获聘后全职来校工作,学校聘为教授或研究员,并给予重点支持,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住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开通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安排子女入学、入园。
(二)教授/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已在国内大学或科研院所获得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者在国外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在专业领域有知名度和影响力,取得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成果;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及以上;主持过国家级基金及以上科研项目;教学科研业绩须达到学院晋升教授的条件。
2.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和学校绩效工资等待遇;提供40-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提供50-90万元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可申请租住人才周转公寓;安排子女入园、入学。
(三)青年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者优先;符合学院青年研究员聘任条件;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有学术带头人的潜力。
2.相关待遇。提供40万元科研启动费;提供30万元年薪(税前);提供租房补贴每年税前4万元;可申请租住人才周转公寓;安排子女入学、入园。5年聘期考核合格的,可按程序聘为四级教授,按照事业编制管理,并提供住房补贴安家费。
(四)副教授/副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已在国内大学或科研院所获得讲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者在国外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者,或成果特别突出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具有独立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取得本学科较高水平学术成果,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及以上;教学科研业绩须达到学院晋升副教授的条件。
2.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和学校绩效工资等待遇;提供最高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提供40万元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可申请租住人才周转公寓;安排子女入园、入学。
(五)讲师/助理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毕业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一作)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2.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和学校绩效工资等待遇。
(六)外籍教师
1.招聘基本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科研合作精神;满足办理来华工作签证和外专证的各项条件。
2.相关待遇。提供优厚薪酬待遇,相应层次人员的科研启动费,以及安家费和周转公寓,其他按照国际惯例提供的福利待遇。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配套待遇
在学校政策的基础上,新闻学院将为各岗位配套相应科研启动费。具体为:选留博士配套5万元科研启动费;引进副教授配套10万元科研启动费;引进教授配套15万元科研启动费,其中达到二级教授标准的配套20万元科研启动费。
四、人才保障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为潜心教学科研保驾护航。
2.三所附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3.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提供优质的子女基础教育资源,子女入学入园无忧。
4.校内人才周转公寓,拎包入住,温馨家园。
5.学院和学校人才办提供一对一暖心服务。
五、应聘材料
1.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附有照片);
2.求职意愿信;
3.近5年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列表;
4.过去的研究工作总结及未来的研究计划;
5.本领域三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向指定邮箱提供电子版推荐信);近期毕业博士应有本人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近期出站博士后应有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有过工作经历的,原则上要提供最近一个工作岗位的直接领导的推荐信;
6.学历学位证书、博士阶段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重要材料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阳
微 信:lvy421239
电 话:0931-8913736
传 真:0931-8913736
邮 箱:lvyang@lz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思雨楼206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