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县越调表演艺术人员结构,推进文化艺术事业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为襄城县越调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影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chengxi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房间(襄城县中心路东段)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襄城县越调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3)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事项(见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其他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2)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县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从我县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襄城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10月18日17∶00前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退役证书、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9房间接受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和越调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9∶00至11∶00。
2.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笔试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一专多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内容分为综合测试、特长展示2个部分,满分100分。演奏乐器须为自身所报考乐器。
(1)综合测试(85分)
A.专业演奏35分。自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越调演奏曲目进行表演,时长8分钟。
B.抽题试奏50分。现场抽取一首与报考岗位相关演奏曲目进行演奏表演,时长5分钟。
(2)特长展示(15分)
司鼓演奏员需展示报考岗位外与越调相关的自身特长;打锣演奏员需表演展示司鼓演奏曲目;横笛演奏员需表演展示唢呐演奏曲目。时长7分钟。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5.其他
考试所需乐器等自备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抽题试奏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抽题试奏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374-8390923
监督电话:0374-8399878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襄城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中共襄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