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湖北科技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85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二、招聘岗位
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1名;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2.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美术学、设计学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学科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美术学、设计学博士学历、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有高等学校行政、教学、科研等实践管理工作经验,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学院发展的办学思路。
3.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有美术、设计作品入选全国美展进京作品或有美术、设计作品在中国美协举办的单项全国展获优秀奖的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招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决定或未过影响期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
五、岗位要求及考核
(一)岗位任务
1.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湖北科技学院建设发展战略目标,谋划和制定学院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规划,推进和保障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的执行落实。
2.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引育方面取得新成效,加强中青年骨干培养力度,建设一支富于创新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3.在凝练学科方向和优化学科特色方面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形成艺术与科学相融合的办学特色。加强学院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在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重大成果培育方面取得突破。充分发挥艺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艺术成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
(二)岗位权责
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学科建设、行政管理等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三)岗位考核
聘期内实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依据任期目标考核方案(方案细则另行制订)对院长履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院长奖励、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聘期及待遇(具体以聘用合同为准)
1.聘期:首聘期4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满2年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合同继续履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2.住房:提供住房或享受同等住房补贴,同时享受咸宁市高层次人次引进相关住房补贴政策。
3.薪酬。待遇从优,实行年薪制,薪酬面议,一人一议。年薪与学院发展状况、考核结果挂钩;聘期内,以湖北科技学院为第一单位所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计入年薪之内。
4.在本任期结束后,表现优秀的,优先续聘。
5.应邀来我校应聘,按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安排食宿。
七、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集中面试、组织考察、党委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湖北科技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或护照、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人才计划入选证明及近5年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项目、获奖、专利等)等材料扫描件(须整合成1个PDF文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三)集中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是否适合和胜任公开招聘职位作出评价,并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委等方面意见。查看考察对象本人二甲及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
(五)党委决定
党委组织人事部将面试成绩、考察等情况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任职
拟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对无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经查实确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报党委研究后,取消任职资格。
八、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科技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人事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715-8260025
电子邮箱:hbkjxy8338007@sohu.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湖北科技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3004室
湖北科技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应聘报名表
一、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研究方向 |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
现职称/职务 | 电子邮箱 | |||||||
手机号码 | 身体状况 | |||||||
通讯地址 | ||||||||
1.1 学习经历(从大学填起) | ||||||||
起止年月 | 学校名称 (外国高校请注明所在国家) | 学历/学位 | 专业 | |||||
1.2 工作经历 |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机构 | 职务/职称 | ||||||
1.3 学术荣誉及社会兼职 | ||||||||
名称 | 获得/受聘日期 | 颁授/兼职机构 | ||||||
二、主要学术成就
2.1 主要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学术成就简介(不超过300字) | ||||||||||||||||
2.2 近5年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情况(限10项,须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
成果名称 | 期刊或出版社 | 发表年月 | 被SCI、、SSCI、A&HCI、ISTP、CSSCI收录情况 | 影响 因子 | 他引 次数 | |||||||||||
共发表独立作者、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论文 篇,其中发表于SCI、ISTP收录期刊 篇(理工科填写)或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 篇(文科填写);出版专著 部,教材 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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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来源、级别 | 项目经费 (本人实际经费) | 起始年月 | 终止年月 | 本人 排序 | |||||||||||
2.4 近5年项目获奖情况(限5项,须为省级及以上) | ||||||||||||||||
项目名称 | 奖励名称及等级 | 授奖单位 | 获奖年月 | 本人 排序 | ||||||||||||
2.5 近5年获得专利情况 | ||||||||||||||||
专利名称 | 授权国 | 专利号 | 授权年月 | 本人 排序 | ||||||||||||
2.6 近5年美术、设计作品参展及获奖情况(限5项) | ||||||||||||||||
2.7 近5年担任重要学术会议职务及在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特邀报告情况(限3项) | ||||||||||||||||
2.8近5年教学与人才培养情况 | ||||||||||||||||
授课课程名称 | 授课对象 | 授课时数 | ||||||||||||||
指导 研究 生情 况 | 年度 | 培养或协助指导研究生研究方向 | 指导硕士生数 | 指导博士生数 | ||||||||||||
三、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限500字)
四、申请人承诺
1.本人所从事的学术研究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对所填报内容及所附材料的客观真实性负责,并可提供有关身份及资历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 2.若故意虚报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湖北科技学院可取消已发出的口头或书面聘约,即使已获聘任亦可被解聘。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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