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师招聘 河南

河南工学院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11:06     浏览量:1372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层次工作人员18名,现将具体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8名、学生管理工作人员10名,详见《河南工学院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各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工学院网站(http://www.hait.edu.cn)和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发布。

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4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校一个岗位。请应聘者登录:https://sjwnpaorce.jiandaoyun.com/f/614add625e87a300094840bc,填写“河南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

(2)报名成功后,应聘者可登录查询页面查询报名信息,查询端口为:https://sjwnpaorce.jiandaoyun.com/q/614add625e87a300094840bc

3.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2021年10月15日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公布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在线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研究生)1份;

(5)境外毕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以及其它招聘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4.特别说明:

(1)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中,可能有因信息不详细而出现误审的情况,请一定确认个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年龄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如果现场资格审查时,发现相关信息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将不发放笔试准考证。请相关人员认真核对岗位招聘信息,妥善安排个人应聘行程。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应聘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1)笔试内容: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公布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3)笔试要求:考生凭资格审查时领取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交卷离场。

(4)笔试成绩将在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

面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到场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或继续招聘,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1)面试签到抽签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岗位面试地点在签到抽签时现场通知。

(3)面试内容和形式

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与职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a.专任教师岗位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与答辩等环节。自我介绍时不能提及姓名,时间不超过2分钟;试讲环节应聘者按照自己申报的专业岗位,准备试讲题目(内容必须与申报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试讲用板书讲解;答辩环节评委随机提问。面试时间20—30分钟。

b.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岗位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抽题答辩等环节。自我介绍时不能提及姓名,时间不超过2分钟;抽题答辩环节,根据自己所抽题目组织语言解答并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时间15—20分钟。

(4)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信函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考察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方式与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人事代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个人档案由学校委托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中代理。

(二)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学校支持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河南省人事主管部门组织的省属大中专院校员额制(或编制内)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工作。

六、政策咨询与监督

(一)我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373—3691057。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河南工学院人事处。

(二)学校监察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3-3691062。

2021年9月28日

附件:河南工学院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岗位类型

招聘专业

(方向)

学历

学位

招聘人数

备注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

8

1.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2.具有三年以上高校思政课教学经历的优先。

2

学生工作部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1

理工类(男生)

研究生/硕士

3

1.硕士所学专业与我校专业设置一致或相近。

2.本科所学专业和硕士研究生专业均与我校专业设置一致的优先;

3.从事4年学生管理工作后,经个人申报、所学专业归属教学部门考核,能胜任专业教学工作的,可转岗从事专业教学工作;

4.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男生岗位入驻男生宿舍,女生岗位入驻女生宿舍。

3

学生工作部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2

理工类(女生)

研究生/硕士

2

4

学生工作部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3

文科类(男生)

研究生/硕士

3

1.硕士所学专业与我校专业设置一致或相近;

2.本科所学专业和硕士研究生专业均与我校专业设置一致的,以及本科和硕士阶段所学专业有思想政治教育类的优先;

3.从事4年学生管理工作后,经个人申报、所学专业归属教学部门考核,能胜任专业教学工作的,可转岗从事专业教学工作;

4.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男生岗位入驻男生宿舍,女生岗位入驻女生宿舍。

5

学生工作部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4

文科类(女生)

研究生/硕士

2

合计

18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