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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职业工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8 12:57     浏览量:618
沙洲职业工学院是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沙洲职业工学院现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沙洲职业工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张家港人才网(http:// www.zjgrc.com/)、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https://www.szit.edu.cn/website/)上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其中:

(1)“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2022年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沙洲职业工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12333.zjg.gov.cn:7020/wsbm,报名时间:10月24日开始。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系统开放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报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四、资格复审及考核

(一)资格复审

正式考核前由沙洲职业工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复审通过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国内2022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学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发表的论文、课题、个人业绩水平的证书及奖励、经历证明等)。

(二)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采用课堂试讲方式测试专业和业务能力,课堂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同职位为统一内容,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为100分)为合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及各单项考试(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试讲成绩高者,如试讲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3.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网上公示,详见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张家港人才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通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如出现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试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考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报考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由沙洲职业工学院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应聘人员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考生应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承诺书》(附件3),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参加的考试(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已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https://www.szit.edu.cn/website/)、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6730023,0512-56730058。

九、本《公告》由沙洲职业工学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673006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366131185。

沙洲职业工学院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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