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乐昌市三溪镇财政所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三溪镇人民政府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所后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窗口工作。
(二)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
(三)年龄为18周岁—40周岁(截至发布公告日期)。
(四)招考对象:乐昌市户籍或父母、配偶为乐昌市户籍。
(五)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三溪镇财政所后勤人员1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三溪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6日至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件材料;
(3)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
(4)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5)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2张。
(三)考试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统一参加测评。考试分机试及面试,其中机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综合分数高低依次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工资待遇和用工管理
(一)公开招聘的财政所后勤人员,待遇按乐昌市后勤人员标准执行,由市财政负责。
(二)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招聘人员与我镇签订劳动合同。
五、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溪镇政府一楼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向镇党建办提出。投诉电话:0751-5813163。
(二)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三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乐昌市三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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