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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第一类专业)

发布时间:2022-10-09 4:51     浏览量:696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麒西路6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0月10日9∶00-10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10月10日9∶00-10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10月10日-10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10日9∶00-10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11月4日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40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11月2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9号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试讲、技能测试,10号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试讲。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身份证;

2.本科以上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岗位表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课题结题证书、教科研成果奖证书、比赛获奖证书以及各类人才项目证书、文件等,证书和文件落款日期范围为2017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笔试

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的6倍,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仅用于筛选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如资格复审人数不超过岗位需求数的6倍(含6倍),则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途径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因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不能按期考核,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会在学校官网(http://www.njevc.cn)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官网(http://www.njevc.cn)进行公布(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6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四)面试

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和技能测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和技能测试人选。

(五)试讲

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合格者全部进入技能测试。

(六)技能测试

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技能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实践技能和综合能力,技能测试成绩达到70(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七)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9号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10号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各环节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公布(网址:www.njevc.cn)。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126640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4195058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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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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