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或二级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0月10日9∶00-10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10月10日9∶00-10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10月10日-10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10日9∶00-10月23日18∶00;
5.缴费确认:10月10日9∶00-10月2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10月25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安排
(一)专任教师岗位(岗位编号为1-2)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1.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在试讲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以试讲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wxgyxy.cn/)公布岗位名称、参加面试人员的姓名、试讲成绩及排名。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应当不低于面试总分的60%。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岗位编号为3-6)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1.笔试:内容以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通过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wxgyxy.cn/)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应当不低于面试总分的60%。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三)考试安排
1.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或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考试之前,由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成绩单。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岗位编号3-6)需提供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证明。
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0-8171011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0-8171001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2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8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