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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14:39     浏览量:1035

为了更好完成各项创城工作任务,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经县政府同意,现由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共同公开招聘9名行政执法协勤人员,身份性质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人员与本溪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本溪县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限男性,身高在175cm以上,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明显生理缺陷;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五)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10日)、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0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人员待遇

此9名行政执法协勤人员为合同制工人,隶属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现有行政执法协勤人员工资一致,并缴纳五险一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拨付,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www.bx.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劳动监察与劳动关系科。

咨询电话: 024-46855818(咨询时段与报名时段相同)。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本溪县行政执法协勤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贴好照片,两份《报名登记表》的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手写、打印均可);

2、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且照片背面写好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7、《2022年本溪县行政执法协勤人员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2)

8、委托报名需提供《2022年本溪县行政执法协勤人员公开招聘报名委托书》(附件3)。

9、个人征信材料。

10、符合退役军人报考条件的需提供退役证明。

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成功后,不允许更改报考信息。

3、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需携带: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原件;

③笔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笔试前,请考生认真阅读《2022年本溪县行政执法协勤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3.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汇总分析后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予以公布。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4、面试规则办法

其他岗位: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机关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序,在面试合格人员当中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做好考前准备和自我防护。报名期间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此次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本溪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必要时将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作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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