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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管理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行政)

发布时间:2021-09-29 11:31     浏览量:1283

上海科技管理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市属事业单位。因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

具体要求详见《上海科技管理学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见文末附件3。

3、本次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及以上,且未被全市任一事业单位录用的考生。

4、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16:00结束。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 纸质材料投递报名方式,有应聘意向者请下载并填写附件1《2021年度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附件2《2021年度科管校应聘信息统计汇总表》,随同身份证、居住证、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shkjglxxrs@163.com,压缩文件及表格、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户籍—学历;同时,将全部电子版应聘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35号办公楼407室,上海科技管理学校人事收(邮编200433)。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缺一不可。

2、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应首先阅读《招聘公告》,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提供的履历、文凭、自荐或推荐材料、证书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准考通知。

三、招聘方式及内容

1、招聘方式:面试。

本次招聘不再另行组织笔试,使用2021年4月17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

2、根据各岗位报名材料,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将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涉及专家面试及各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考核形式不限)。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者,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或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岗位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6、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情况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情况反映严重的问题,经组织调查事实清楚的,不予聘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合同制聘用。

3、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被正式录用的人员,为我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称、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五、防疫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为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报考人员提前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备考期间请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并记准确录每日体温,笔试、面试时需要填写考前14天体温。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本人当日更新的绿色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截止入校时14天内有出境、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不得进校,14天内有外省市低风险地区的,须提供进校前48小时内采样的上海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阴性报告。

考生应根据检测机构出具报告结果的时间,合理推算预约采样时间。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我校将于发出准考通知时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

六、联系方式

邮箱:shkjglxxrs@163.com

联系电话: 65575650

联系人:姬老师、缪老师

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35号

上海科技管理学校

2021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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