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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资兴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21:55     浏览量:121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委会同意,2022年资兴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计划选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清江镇应急事务中心、滁口镇应急事务中心、汤溪镇政务服务中心各1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各项条件,详见《2022年资兴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界定办法为:如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的,即在1971年10月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4.上级规定不得流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时间:报名地点设在市人社局412室。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17:30(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①《2022年资兴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本人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佐证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两张贴报名表上。照片上的相貌必与本人实际相貌要一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组织。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①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实或材料弄虚作假的,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本次选聘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时间为90分钟。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人社局412室领取。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命题。采取专家命题方式,由市人社局按照保密要求进行。

5.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则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2的,则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素质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岗位胜任力和专业水平。

5.面试计分办法。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市人社局集体研究分别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选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择岗

公示期满后,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由市人社局负责考生自主择岗,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属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人社局汇总,呈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面试后,在体检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公开选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公开选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监督与纪律及咨询

选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3280728。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3326358

附件:

1.

2.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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