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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葫芦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0 0:37     浏览量:1173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共招聘20人。详见《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四)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以上学历;

(五)不限户籍;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6年10月9日至2004年10月9日(含)期间出生);

(七)身心健康,身体匀称,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协调,无大面积瘢痕,无纹身,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公安(政法)类专业毕业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3分:

(1)退役军人;

(2)本人持有国家承认的计算机二级以上专业资格证书。

3、有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最高分。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警务辅助人员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有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南票分局将结合辅警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19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自行解决住宿。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南票区人民政府网站、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一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一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量的比例不少于2:1,低于2:1比例的取消或减少相应招聘数量,有变化的岗位在南票区人民政府网站、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审查通过人员获得考试资格,后续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票区人民政府网站、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办公楼一楼报名处。

3、报名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1份(附后,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报名表贴上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6)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标明姓名,报名表上贴1张,上交2张)。

(7)具备考试加分条件人员还要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防疫要求按报名当日葫芦岛市南票区防疫政策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败,后果自负。具体防疫政策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体能测评为通过性测评,成绩达到合格线即可,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共同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有关文件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女)、俯卧撑(男)、纵跳摸高(附《招聘辅警体能测评达标标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列,如再相同,另行加试),按照各岗位招聘的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能测试不达标造成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治考察程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1年,劳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如本次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从其他岗位入围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名次择优调剂。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彻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生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和不按期报到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不按公告完成规定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6、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要按照葫芦岛市及南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8504295552 0429--4193207

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 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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