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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口岸与物流发展办公室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0 1:14     浏览量:847

根据《达州市市本级政府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达州市口岸与物流发展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达州市口岸与物流发展办公室政府雇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含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交通运输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通知进入试用期时,与其他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见附件),直发452348624@qq.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以报名表到达指定邮箱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

达州市口岸与物流发展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参加笔试,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未及时查看邮箱或手机信息而错过考试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口岸物流常识及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参加笔试人员不足招考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除违纪、零分考生外,其余所有笔试成绩有效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注意事项。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六)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的方式计算。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实行招聘名额等额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由市口岸物流办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考察

由我办成立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可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

(九)递补

若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按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经中共达州市口岸与物流发展办公室党组研究同意,由达州市口岸与物流发展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政府雇员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达州市口岸与物流发展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政府雇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享受和履行《政府雇员聘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首次聘用期满后,因工作需要,报市政府同意后可优先续聘。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达州市口岸与物流发展办公室所有。

(三)市口岸物流办与拟聘用人员就薪金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具体协商,按照《劳动合同法》《达州市政府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政府雇员聘用合同。

(四)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我办2022年度政府雇员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请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情况,参考前若有新规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旅居史等情形的。自接到考试通知之日起,参考人员务必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做好自我防护,避免非必要活动,不接触无关人员。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4.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5.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24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6.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在考前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旅居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考;

(6)参考人员应于考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接种(含1针、2针或3针不同免疫程序的疫苗);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接种满6个月的(不含接种3剂次智飞疫苗者),应完成加强免疫接种。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接种的,原则上不得参考。确有明确接种禁忌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报告具体情况;

(7)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9.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10.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11.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2.考生须认真阅读达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0818-2822132。

附件:

1.

2.

达州市口岸与物流发展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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