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增强动物屠宰检疫工作能力,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动物屠宰检疫协检员六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动物屠宰检疫协检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动物检疫工作。
2.身体健康健全,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
1.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中专(或职高)及以上学历,兽医、畜牧兽医或动物医学相关专业。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违反综治、信访等相关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
三、岗位职责及任务。
1、协助官方兽医做好动物屠宰环节检疫工作;协助官方兽医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及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
2、工作地点
福建世臻诚食品有限公司、国投公司河田鸡屠宰场(位于长汀县河田镇晋江工业园区内),长汀县美欧食品有限公司、飞鸡公司屠宰场(大同镇南里村)、汀州凤河田鸡屠宰场(位于策武镇麻陂村)。
3、工作时间
每天大概工作时间:上午8:00点—12:00点、下午14:00点—16:00点、凌晨3:00点—6:00点,轮班制,两天一轮班。必要时随叫随到,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18日的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130号,长汀县农业农村局最后栋一楼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97-6813081。
4.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疫情防控要求:报名者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做好扫码、测温及来访登记。
(二)考试形式
1.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是否组织笔试。若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先组织笔试,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人数;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技能考核程序。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实施。基本程序为:①个人陈述与畜牧兽医工作有关的经历,②展示畜牧兽医工作成果或业绩,③专家点题询问。
3.笔试、技能考核时间地点:通过手机短信告知。
五、综合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入围者需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表格由农业农村局统一提供,审查期间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审核合格后,自行前往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若资格审查、体检结果不合格或取消资格等情况时,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体检合格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六、公示
1.拟招聘人选将在公示于长汀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按试用期标准发放薪酬;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动物屠宰检疫协检员工资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5号)文件精神,对动物屠宰检疫协检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长汀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标准,每半年进行绩效考核,按照考评结果情况发放绩效奖励,按考核完成目标任务比例发放。
八、其他事项
1.对所聘动物屠宰检疫协检员实行合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调查、实地随机抽查考查等方法方式对所聘动物屠宰检疫协检员实施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绩效考核管理。动物屠宰检疫协检员签订工作协议期限为一年。
2.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若提供的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者动物屠宰协检员身份。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长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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