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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医疗保障局招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0-12 10:51     浏览量:678

经研究,福州市长乐医疗保障局拟招收部分劳务派遣人员辅助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需是《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法学大类,理学、工学、医学大类等所涵盖的专业。

2.大专:所学专业需是《《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硬件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护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

3.具有医学专业和医疗部门工作经验优先。

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七)报名者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人数

拟招聘总人数2人,具体工作岗位由福州市长乐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

三、报名方法

有意愿者请于10月14日前持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及《福州市长乐医疗保障局招收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至福州市长乐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龙门村长莲路8号原富登工艺制品厂二楼)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28815762

四、录用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应于试用期前提供本人的体检报告。录取后,进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员工纳入派遣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判定是否留用。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励组成,执行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派遣人员待遇标准。

2.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经年终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绩效考核奖。

3.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

福州市长乐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2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福州市长乐医疗保障局招收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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