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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2 11:55     浏览量:92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2〕34号﹚要求,为做好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建始县县直、乡镇事业单位计划考核聘用25名2020年选派到建始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建始网(http://www.jsw118.com)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8:30至2022年10月12日12:00。

2.报名地点:建始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18-3223041。

3.所需材料:

(1)《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原件(附件2,注意粘贴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4.对考生的特别提醒

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四、测试

(一)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岗位需要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的考核对象人数之比为1:1的岗位,该考核对象直接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的考核对象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该岗位的考核对象将参加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的考核聘用测试,考核聘用人员按测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重新选择岗位,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重点考察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体检

县人社局对通过考察的入围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确定拟聘对象

县人社局领导班子听取考核聘用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体检、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形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拟聘对象。

(六)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中国建始网(http://www.jsw118.com/)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七)严格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建始县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在拟聘人员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考核聘用人员,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监督、咨询电话:0718-3419516

五、防疫措施

考核对象应当自觉服从县人社局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核对象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建始网为本次考核招聘公告、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核对象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18-3223041

监督举报电话:0718-3222553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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