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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2 21:51     浏览量:119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局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整体水平以及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安保工作需要,经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56人。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一

招聘计划: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计划招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34人;伊通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计划招聘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人员12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计划招聘保安人员4人。

招聘岗位条件:原则要求为男性城镇户口下岗退役军人。年龄60周岁及以下(1962年10月9日前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10月9日。

(二)岗位二

招聘计划: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计划招聘应急管理工作岗位6人。

招聘岗位条件:原则要求为伊通县内户籍,男女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9日至2004年10月9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10月9日。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当天提供48小时内由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报名。

2.报名缴费:考生在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60元(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报名费不予返还)。

3.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6点30分)

4.报名地点: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瑞祥家园南门西行100米)。

5.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咨询电话:0434-4288222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岗位(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退伍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岗位(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三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2.《招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

3.《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2),自行下载,需本人签字按手印。

五、笔试

1.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考生自带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考试不设合格分数线。笔试期间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上交封存保管。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加面试总成绩40%)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岗位(一)前50名、岗位(二)前6名,作为拟聘用人员。

六、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由伊通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资格条件进行政审,政审时间另行通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七、体检

政审合格后,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八、公示

政审及体检合格者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岗位分配由伊通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户籍所在地就地就近方式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方式

1.拟聘用上岗的人员与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每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上岗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通知第三方派遣机构与上岗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是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是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四是上岗的人员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是不听从用工单位监管,不遵守工作纪律、不能保证正常工作时间的;六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工资待遇

上岗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委培生待遇,缴纳五险(含个人需缴纳部分)。对聘用人员的五险缴纳金额按照社会保险部门基数的调整而调整,资金来源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予以保障,每月由用工单位进行申请。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方案不涉及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等问题;

2.所有人员均要报名参加考试。未登记或已登记未参加报名、考试或已报名参加考试后应上岗而未上岗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3.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申报人员须保持申报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申报人员本人负责;

5.考生在报名前要通过微信小程序“吉事办”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温正常方可入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不能入场。

伊通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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