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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关于招聘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学副院长的启事

发布时间:2022-10-13 1:23     浏览量:89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依据《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学院现处于转设期,转设后将搬迁至西安市楼观生态文化区,学校周边环境优美,商贸发达,交通便利。校园配套设施完善,办学基础设施优良,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实验实训基础设施健全,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室内外运动场、信息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

华清学院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管理、艺术类学科为特色,以工学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院设有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31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0000余人。

根据学院发展需求,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艺术与设计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勤勉尽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二)热爱教育事业,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并能够结合学院与应聘岗位的工作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协调能力;

(五)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二、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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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1日—10月20日下午18:00

(二)提交材料清单

1.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提交个人完整的履历清单: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

3.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包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4.应聘者认为与聘用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HQZP050@qq.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应聘部门、岗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以上应聘材料不全或邮件命名格式不完整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六、聘用

对资格审查及考核环节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 系 人:吕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28050

招聘邮箱:HQZP050@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邮 编:710043


附件2: 个人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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