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法院2022年度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地区两级法院工作实际,计划面向长春市内校园定向招聘文职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各用人法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二、文职人员主要职责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校对、送达法律文书;
(五)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六)完成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
本次长春地区两级法院文员招聘采取面向吉林省内大专院校校园定向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计划
各院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2022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文职人员校园定向招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7年9月30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5.为2022届毕业生;
6.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法律专业;
7.原则上为长春市户籍,报考双阳、九台、榆树、农安、德惠、公主岭法院的,户籍分别仅限双阳、九台、榆树、农安、德惠、公主岭地区;
8.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9.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10.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职位的具体报考条件以附件1中规定的条件为准,除特殊说明外,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6.配偶、父母在吉林省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职业”,是指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以律师身份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文职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8:30至2022年10月26日14:30(共3个工作日)。考生登录http://www.jlrcks.com.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人限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后,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审查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15: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缴费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6日16:30前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报名费6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5.《准考证》打印。网上缴费成功的,到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疫情原因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将在整个考试流程中予以使用,没有携带《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本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已进行的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携带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届时将在通知面试时告知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2022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校园定向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和《2022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校园定向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点击“同意”按钮,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二)笔试
1.笔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断推理等综合知识和能力,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内,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www.jlrcks.com.cn查询笔试成绩。
2.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应提前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考试前15天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考试当天,考生应携带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由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进入考点前,应接受“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经查验,“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3)考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点击确认《2022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校园定向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需承担一切后果。
(三)速录技能测试
速录技能测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有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设备及驱动程序)。满分100分。防疫要求同笔试防疫相关要求。速录技能测试后公布成绩。
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速录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若在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等环节,发现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占总成绩的30%,主要测试文职人员岗位所需要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考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防疫要求同笔试防疫相关要求。
若在面试环节,发现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本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4∶3∶3的比例折算后计算产生,总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选1:1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全部考试结束后,将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c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启动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主要对通过体检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可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与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c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新聘用的文职人员依法与各院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制文职人员所需经费由吉林省财政统一保障。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各项薪酬待遇50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实发2500元左右),具体薪酬标准根据职务等级、工龄、工作业绩以及吉林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动态调整。最终以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制文职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出差补贴、用餐补助等福利,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权利。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c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有关招聘工作的公告、时间安排、公示名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431-8253767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九、其他事宜
1.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3.本次文职人员招聘的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
4.报名缴费后不能变更报考信息,不予退费。
5.招聘工作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7.招聘工作由我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31-88558729。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