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奇台县常住户口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2、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工作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6、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三、招聘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奇台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8日。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电子邮箱(750704360qq.com)。初审合格的,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如遇特殊不可控因素,资格复审与其他信息再做相应调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前来面试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择优选拔,主要考察竞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思维能力等。
招聘结束后,如有空缺岗位,由本单位根据工作需求,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进行调剂。
(四)考察、考核
用人单位通过函件等方式,向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谈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并组织考察。
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本人自愿放弃的,不进入体检环节。该岗位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薪资待遇参照奇台县编制外人员工资落实。
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