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司法局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59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专业不限。
4.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0月24日至2004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女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24日至2004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0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北流市司法局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司法局(地址:北流市城南二路司法局三楼,联系电话:0775-6222386)。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2张;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8)曾在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非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司法局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北流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同等学历下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北流市司法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司法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一式三份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进行。
监督电话:0775-6200782(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委政
法委纪检组)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半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本岗位的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775-6222386(北流市司法局政工股)
0775-6223587(北流市司法局办公室)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北流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