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是安庆市唯一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职业高等院校,是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校企合作典型示范校、安徽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是第十一届、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获评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十佳品牌。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800余人,其中在职在岗教师有正、副教授以上职称100余人,博士、硕士200余人。聘请行业专家和学科领军人物30余人担任客座教授,聘请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和能工巧匠200余人兼职兼课。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160余项,拥有国家发明专利12项、实用型专利70项,获得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40余项,建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二、人才需求
本次引进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和教授各1人,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附件。“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引进人才的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作风和敬业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勇于创新,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
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有关待遇按《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执行。夫妻两地分居(不含市区),若其配偶符合引进条件的按照相应类别人才引进,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学校根据其专业学历履历等情况按照编外聘用形式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
五、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各岗位招满为止(自公告之日起,每5个工作日进行一次统计汇总,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应聘者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复印件。
(二)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版(PDF格式)请发送到电子邮箱:aqzrc@aqvtc.cn,邮件名称格式:“应聘高层次人才+姓名+专业”(所有电子文件压缩后应小于50MB)。
六、资格审核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者报名材料及时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并在考核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七、考核与审批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引才条件,认真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或竞聘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科教能力、引领水平、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及家庭情况等。采用竞聘考核的方式包括说课和学术成果评价两个环节,各环节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则按照说课占40%、学术成果评价占6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核人员提出拟引进意见,提交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选。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签约、报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纠纷等,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56-5284635(监察审计处)王老师。
(五)咨询电话:0556-5283027(组织人事处)张老师、邓老师。
(六)《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同时取消,本公告由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