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永丰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男性)岗位为灭火救援、驾驶员;消防文员2名(女性)共计1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热爱消防事业。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技校、中专毕业生)。
(五)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2年10月1日-2004年10月1日出生);持有机动车B2及以上驾照、厨师(取得相应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具备机械维修或水电维修技能(取得相应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电脑软件(office,ps,视频制作等软件)操作熟练、部队退役士兵及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且体能考核成绩可以达全优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10月1日后出生)。
(六)消防文员:女性,年龄在22—32周岁之间(2000年10月1日前—1990年10月1日后),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有新媒体排版能力;有较强的新媒体策划文案制作、执行能力;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等软件,能单独完成新媒体内容的采编和发布等工作。
*具有体育特长(田径,篮球等二级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纳入执行失信人名单的。
6、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8、有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政审、体能考核(文员为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8日
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fxfdd119119@163.com
(2)、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永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迎宾北大道君天御景湾对面)。
3.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扫描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红底电子彩色照片。
特别提示:疫情防控期间,现场报名人员还需提供近14天内行程码和近5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取笔试形式,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五)政审
对心理测试通过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由大队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
(六)体能测试及笔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位于永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
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
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
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
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考核标准见附件2。
2、消防文员笔试内容:宣传、办公室工作基本常识及文稿写作;实操内容:摄影摄像器材实际操作使用、图文软件实际操作使用等。
(七)面试
对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永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被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成绩记取: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测试标准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标准(详见附件 1)。岗位适应性测试每项为10分,按照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四个档次给予10、7、4、1分计入考核总分,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考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为60分,面试为4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消防文员招聘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为60分,面试为4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与面试得分之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
(八)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招录;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十)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不少于90天的集中培训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之后,由永丰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专职队消防员招聘后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主要在永丰县辖区内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恩江镇、藤田镇、沿陂镇、沙溪镇、龙岗乡、中村乡等)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入职期间表现优异的,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中将优先推荐。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心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专职队员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月;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正式聘用后参照永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工资待遇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三)探亲休假: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上五休二的制度进行轮休,消防文员按照工作日上下班制,周末正常休息。
(四)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13879626025(熊站长) 18607964170(帅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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