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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聚优才——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2-10-18 11:29     浏览量:1179

为优化惠阳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和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数量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相关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共14名,详见《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参加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素质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日-11月7日,考生扫二维码(见附件5《报考指南》)进入“惠阳区2022年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第二批)”,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

2.报名材料

(1)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素质评价表(附件3)。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尚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附毕业院校签章确认的所有学科考核成绩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入围拟招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1日以前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交资格证书材料。

(5)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6)近期蓝底一寸电子照片1张。

(7)招聘职位所需其他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和素质评价。报名截止后,对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采用个人素质评价等方式,了解人才的毕业院校、奖励情况、重要经历、学术成果、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结果在惠阳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复审。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考核资格。

(四)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专业素养、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五)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六)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惠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入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用人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及《服务协议》,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硕博士研究生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及我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聘用手续的;

2.2023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递补。有以下几种情形,造成缺额的,可根据实际在报名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1.拟招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

2.拟招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招聘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拟招聘人员放弃录用的。

(二)审核。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中共惠阳区委组织部和惠阳区人社局对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信息咨询、查询

(一)咨询电话:

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组织部人才股:0752-3370991

惠州市惠阳区引进人才管理办公室(惠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52-3363717

(二)监督电话:

惠阳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52-3768936

(三)信息查询: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

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组织部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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