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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科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13:22     浏览量:942

根据国家、省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单位编制空缺、岗位空缺和事业发展需要,武汉市农科院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14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武汉市农业科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人员若为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武汉市人才公司、武汉市农业科学院官网将同步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于即日起至10月26日17:00,点击报名链接www.whzsrc.com(武汉掌上人才网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武汉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公告,提交报考申请(含上传照片和相关佐证材料的打包压缩文件1个,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时,需将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其他证明材料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同步上传,压缩文件需在5兆以内,未按规定上传将不能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在10月26日17:00前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网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6日24:00前登陆官方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三)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10月28日(工作时间8:30-12:00 14:30-17:30)

地点:武汉市农业科学院(武汉市白沙洲大道173号)

经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生,于10月28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农科院进行现场复审确认。考生办理现场复审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武汉市农业科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一份(电子打印版,手填无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5分钟个人PPT电子档(PPT重点介绍个人专业综合能力、科研成果、科研规划等;不得介绍个人姓名、毕业学校及导师等信息)。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由招聘部门收集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作为考核答辩时评分参考;同时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

四、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2月10月29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的最新公告。

地点:武汉市农业科学院(武汉市白沙洲大道173号)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PPT介绍、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业绩资料和PPT介绍在总成绩中占比30%,专业答辩在总成绩中占比70%。PPT介绍时间为每名考生5分钟,专业答辩时间为每名考生15分钟。

(三)面试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生答辩完成后,专家根据考生业绩材料和PPT介绍、专业答辩情况独立进行评判、打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签名确认后,以隔位报分的形式,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五、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专项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院政治处统一组织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二)考察采取函调、阅档、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因应聘人员在考察环节自愿放弃聘用出现缺额时,由单位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岗位是否递补,递补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向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武汉市农业科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信息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等。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原则上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除解除聘用合同的特殊情况外,应在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期间,聘用人员暂时认定登记在《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手册》专技岗位中的“未定等级”。试用期满后,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后,可认定至专技九级岗位,符合院相应专技岗位等级任职条件的,可直接认定至对应岗位等级。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严格遵循湖北省市最新防疫要求。资格复审和面试当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考生健康生命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不服从防疫要求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可取消其考试资格。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从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返(来)汉,需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返(来)汉时间,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二)本次招聘期间,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相应处理。

(四)本次专项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8135395,网上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27-83363007,027-83363008。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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