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昆明民泰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委托,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用工形式、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协助民警从事社会治安管理、警务辅助工作和其他勤务活动。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27人,因工作性质原因,本次招聘仅限男性。
(三)用工形式: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昆明民泰保安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四)工作地点:昆明市高新区(东区)马金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法律知识;
6.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等任务;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0日至2004年10月10日出生);具有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提交相关证明)。
8.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官士兵、具有汽车类及摩托车类驾照、会计资格证、政法类和警察院校毕业、计算机专业、法律专业等人员优先招聘;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起,每日上午9: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下午17:0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3.报名地点:昆明民泰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二环西路398号科技广场9F)。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1-63961989
4.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人员持填写完毕的个人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退伍证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小一寸照片2张、报考《承诺书》(附件1)、《报名表》(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和聘用资格,追究法律责任。
5.资料审查合格人员交纳报名费50.00元/人,一经交纳概不退费(现金交纳)。
(二)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及医务人员配偶、子女,退伍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报名情况,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体检由昆明民泰保安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政审和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为现场问答,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加分条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面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具体为: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加8分;在职公安民警及医务人员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加5分。
(六)岗前培训和考核。
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人员组织随岗培训,参训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关学习培训,并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面试阶段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或是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出现任何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情况,经查证核实后不予聘用,查证期间暂缓聘用。
四、聘用和待遇保障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昆明民泰保安有限责任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二)待遇保障
二类辅警:约为5970元/月(含工资+“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应发工资标准约为4274元/月(含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受聘人员到岗履职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二类辅警基本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根据个人能力条件和工作表现等,确定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依据《承诺书》承诺事项,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昆明民泰保安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