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5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肇庆市景福围工程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景福围工程管理处为肇庆市水利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承担景福围的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承担跃龙、羚山、西区、黄塘等泵站的排涝和维修养护工作,承担景福围防汛物资的管理,协助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或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本次公招岗位3个,公招人数4人,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具体见附表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2年11月1日。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11月4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3.报名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区新园北路12号肇庆市水利局人事科,联系人:伍碧蓝,联系电话:0758-2252053,2326928。
5. 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需有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见附件4)原件1份申请加分,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开展,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肇庆市水利局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打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水利局确定后,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七、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同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水利局网站(http://www.zhaoqing.gov.cn/zqslj/gkmlpt/index)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待遇按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本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另外,按照本地疫情防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才能报考。
1.对近7天有高风险地区(以肇庆市疾控中心公众号在考试当天发布的“全国疫情风险地区来返肇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范围为准)旅居史来(返)肇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须完成后方可参加考试,如未完成者不得参加考试。
2.对近7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来(返)肇人员须完成7天居家隔离管理,第1、4、7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方可参加考试,如未完成者不得参加考试。
3.对近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肇人员,离开所在城市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肇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方可参加考试,如未完成者不得参加考试。
4.对有发现本土病例但尚未划定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来(返)肇人员,按省级评估后制定的健康管理措施执行。
【注:以上健康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该地调整区域风险等级时,当日调整在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面试及入围体检等信息将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水利局网站(http://www.zhaoqing.gov.cn/zqslj/gkmlpt/index)公布,请考生及时浏览。
(四)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肇庆市纪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和市水利局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8-2253263(市纪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758-2265156(市水利局机关纪委)。报考咨询电话:0758-2221117(市水利局人事科)
肇庆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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