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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凤阳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0 9:16     浏览量:578

为进一步加强凤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凤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驻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2年凤阳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0月19日起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022年凤阳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凤阳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为凤阳县户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月28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凤阳县民政局一楼大厅(西门大厅)

咨询电话:0550-6713674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下载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持报名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现场报名。

4. 应聘人员须填写《2022年凤阳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计两科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7.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招聘岗位报名资格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两门考试时限均为90分钟,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通知。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安康码”、“行程码”应为绿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50%)合成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优先聘用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考生以上条件相同,则依次以《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学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按《凤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凤办字〔2019〕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550-6713674

监督电话:0550-2226681(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 凤阳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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