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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咸阳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18:54     浏览量:1907

为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咸阳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本次拟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本次拟定面向社会为全市有招聘计划的市区县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67名(秦都区30名,渭城区20名,兴平市11名,武功县19名,乾县13名,三原县15名,永寿县12名,彬州市15名,长武县14名,旬邑县10名,淳化县8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

4.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6年 9月29日至2003年9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2019年9月29日前在社区工作);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身体条件、知识水平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算机操作能力等;

6.咸阳市常住户口(其中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限本县市户口),落户时间在2021年9月29日之前。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聘期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招聘市区县民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咸阳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招聘流程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发布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

2.发布渠道: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xianyang.gov.cn)、咸阳市民政局网站(网址:xymz .xianyang .gov.cn)、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仅限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2.报名网址:http://bm.zhitaosoft.com:8094/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8:00至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18: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8:00至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18:00。

5.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咸阳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及审批表》(附件1),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卡)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电子版。

③与放宽年龄要求相关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电子版;所在街道(镇)出具的工作任职证明(附件4)或劳动合同原件的电子版。

④退役证件原件的电子版。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6.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于报名后随时关注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审核状态或资格初审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市区县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市区县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市区县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于2021年10月16日18: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考务费参照我省2016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每人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bm.zhitaosoft.com:8094/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社区党建、社区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综合能力测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

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城镇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2019年9月29日前在社区工作)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年度考核合格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市区县社区岗位的分别加12分和10分。

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8年9月29日前在社区工作)的现任社区“两委”委员,年度考核合格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市区县社区岗位的加8分。

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8年9月29日前在社区工作)的现任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6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分别加10分、15分、2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2)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址下载并填报《2021年咸阳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1年咸阳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附件3);符合第②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市区县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3)加分公示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市区县民政局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咸阳市民政局复审,咸阳市民政局将复审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咸阳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咸阳市民政局复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随时关注并

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成绩。根据加分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有招聘计划的市区县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

2.报名及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集体户籍卡)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复印到一张纸上);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与放宽年龄要求相关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与放宽年龄要求相关的所在街道(镇)出具的工作任职证明(附件4)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复审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资料概不退还。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满分100分。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后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总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网上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有招聘计划的市区县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名单,由有招聘计划的市区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由有招聘计划的市区县民政局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5.因应聘者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阳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发现不符合条件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有招聘计划的市区县民政局根据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市区县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重要提示

1.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中高风险地区返咸参加考试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完成医学观察期后方可参加。低风险地区返咸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供考前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将以招聘流程公告通知为准。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面试期间因准考证丢失、开考30分钟内未能到场的,不得进入考场。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考生须出具市区县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经报请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同意启用备用考场。

六、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咸阳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市县两级民政局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咸阳市民政局所有。

1.政策咨询:029-38990053 029-38990039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见报名网页

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咸阳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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