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口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海口市森林消防队员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结合海口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应聘人员必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应聘人员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历史清楚;
4.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森林消防事业,服从安排,任劳任怨;
6.招聘年龄要求为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会操作办公软件者优先。退役消防员、退役军人、持有A2或B2以上驾驶证者或森林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放宽至35周岁(含);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训练、森林火灾扑救和其他任务;
(二)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
(三)服从管理,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四)熟悉辖区森林资源基本情况和森林火灾扑救行动要求,时刻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五)熟练使用扑火装备和机具,会维护保养,确保装备机具的完好率。
四、工作任务
(一)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二)协助开展野外火源管理巡查,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
(三)开展扑火救灾业务技能训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森林防灭火技能培训;
(四)依法协助做好森林火灾事故调查;
(五)根据指令完成森防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薪酬待遇和工作地点
1.基本工资:3100元/月(不含个人五险一金),试用期二个月;
2.福利:五险一金、交通补贴、职工通讯补贴、住房物业补贴、高温补贴;
3.聘用形式:劳务派遣。
4.工作地点:海口市。
六、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附上个人蓝底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4.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七、招聘流程
应聘人员通过网络形式递交简历及相关材料后,由海口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将通知进行体检。
1、报名邮箱:329058151@qq.com,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均为“个人名字+应聘岗位”;
2、咨询电话:0898-68621671;
3、报名时间:10月20日-10月30日;
4、简历筛选:择优筛选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并于10日内提交体检结果;
5、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员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体能测试:将根据体检结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测试时间,体测包括100米短跑、3000米长跑、仰卧起坐、单杠、双杠五个项目;
7、面试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度;
8、拟聘人员: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