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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气象台2022年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2-10-20 22:12     浏览量:718

南京市气象台因工作需要,经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  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行政审批窗口

招聘人数:1人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3、专业要求:气象类;(专业设置参照《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

4、其他:工作地点主要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请应聘者结合自身住址、交通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以下渠道发布:南京市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dsjwz/njs/)、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考生至南京市气象局网站、领航招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扫描件(邮件名称:南京市气象台+本人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33752012@qq.com),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本人两寸免冠电子证件照;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接受网络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025-58065522。

(三)网络初审

1、网络初审时间:2022年10月27日中午12:00至10月28日中午12:00(工作日期间)。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列入笔试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不得低于3︰1。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初审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出具后,应聘者可在南京市气象局网站查看个人成绩及排名。

4、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

(五)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南京市气象局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气象局网站公示七天。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聘期内按照相关要求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被聘用人员年收入根据个人综合表现及工作绩效确定,约为5万元左右(以上均含按照政策规定缴费的单位缴纳部分)。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在南京市气象局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市气象台负责解释。

南京市气象台

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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