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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新疆巴州、兵团二师生源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暨定向培养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18:59     浏览量:1625

为深入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就业援疆工作,进一步推进冀疆两地人员的交往交流交融,经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现就河北省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新疆巴州、兵团二师生源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暨定向培养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被聘用人员到河北工作满1年后,按照个人意愿并结合巴州实际工作需要可调回巴州工作。

(二)巴州委托河北省事业单位定向培养医疗卫生工作人员20名。被聘用人员在河北培养满1年后,须调回巴州定向单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新疆巴州、兵团二师生源(高考时户籍为巴州、二师)2019-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9日至2003年9月29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9月29日至2003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和培养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天池计划”等招聘考试已录用人员;

5.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1年9月29日。

三、招聘程序

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和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务网(http://www.tm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10月20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6号窗口(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0号)。

3.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供本人两张近期免冠照片、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通知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

咨询电话:0996-2272117、2023518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满分100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笔试开考前通知的时间为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每个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对于未按时到场的按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对待;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以面试开考前通知的时间为准。

3.面试地点: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0号)。

4.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委托培养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委托培养人选,由人社部门在网站或公示栏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委托培养人员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试用期1年期满转正定级后,以人员调动方式返回巴州定向单位工作。

本公告及本次定向招聘、委托培养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第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第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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