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实淄川消防救援力量,更好的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根据《淄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淄川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标准:
(一)招聘战斗员岗位10名,男性,年龄18-26周岁,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28周岁,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的体能基础,主要从事日常训练、灭火救援工作;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体格检查符合《淄博市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条件》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进行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资待遇
1、新招政府专职消防员实习期为两个月(退役军人实习期为1个月),1200元/人。实习期结束后按照等级档次标准发放工资。正式录用后每月初始工资约为3800至4100元,并随年限和衔级增加(另退伍军人军龄可直接套改为衔级工资档次),并随年限增加,单位为入职队员办理七险一金,入职一年以上缴纳住房公积金,合同期内基础工资逐年递增,按照本人每年晋级晋档情况增发基础工资金额;
2、入职期间表现优异,工作业绩突出者,符合加入党(团)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加入党(团)组织,体能素质强、业务水平高,每年可优先推荐参加正(副)班长、队长助理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任命,增发300元-1050元不等的职务补贴;
3、单位统一提供食宿,统一发放制式被装及生活用品,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轮值班制度,休假办法依照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根据用人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月享受休息8天轮休假期,如因重大执勤任务不能保证休假的,给予调休。
5、在优先政策方面,凭工作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诊治、住院,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免费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
6、在社会优待保障方面,专职消防员子女可就近调剂入学入托,享受优待政策。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电话报名及现场面试阶段
请拨打电话13070664262 或0533-2827268进行电话报名登记,按照指定时间集中进行面试,地点为淄川区消防救援大队(201室),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对消防救援事业的认识。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二)资格初审阶段
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现场由工作人员告知招聘对象正式聘用后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和非正常离职惩戒措施。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本人页、索引页1份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4、证件照(1寸2寸蓝底或红底,各3张);
5、本人征信报告。
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1、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2、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
(三)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 米× 4折返跑、1000米跑、100米跑等内容,测试前需签订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
四、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地址:淄川区消防救援大队201室(淄川区般阳路189号)
联系电话:13070664262、0533-2827268